林区法院“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

发布时间:2015-09-08 点击数量:3469

  本网讯 (通讯员:廖蒙)今年以来,我院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围绕全院工作大局和审判中心工作,切实加强本院机关各方面的安全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把我院建设成为了安全文明小区和文明单位,为顺利完成全年的各项工作任务提供可靠的安全保障,为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良好的生产环境。
  一、领导重视、目标明确
  我院着重围绕实现发案少、秩序好、社会稳定、群众满意的目标开展工作。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领导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与其他工作同计划、同部署、同检查,成立了“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安全管理责任制度》。做到组织领导机构、目标管理机构、创建活动机构、考核奖惩机构、人员配置落实,规划、目标落实,经费落实,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我院整体发展规划和工作目标管理之中。
  二、提高认识,落实措施
  我院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认真落实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各项措施,积极预防和有效化解各种社会矛盾。依法打击各类犯罪和敌对势力的破坏活动;大力加强社会治安防范工作;严格加强队伍管理;加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和公民道德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基础工作。同时,将抓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实绩特别是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和群体性事件的情况,列入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因工作不力、失职、渎职引发影响社会稳定和社会治安重大问题的,严格实行综治一票否决制和重大案(事)件领导责任查究制度。
  通过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全院每一个部门、每一名干警都增强了安全责任意识和主人翁意识,能自觉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生活区和办公区的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到位;防火、防盗、防抢劫、防爆炸、防破坏防诈骗、防窃密等各项防范措施落实到位,并取得了理想的效果,实现了无火灾、无盗窃、无抢劫、无爆炸、无破坏、无诈骗、无窃密事件发生;建立了枪支弹药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落实枪支弹药保管库房的安全措施;加强了车辆管理制度,经产组织院内车辆安全管理的检查,保证了全年无车辆安全事故的发生。



附:林区法院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