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区法院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第三次夜学
5月8日晚,林区人民法院开展第三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夜学。会议由林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阮思军主持,林区人民法院党组全体成员及中层干部参加。
阮院长首先听取了今年各庭室负责人的工作情况汇报,对审判工作提出了相关要求。林区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卫林传达了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安徽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对讲话中的“三严三实”等内容进行了重点学习。组织干警原原本本的学习了习总书记在兰考调研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要求干警大力弘扬焦裕禄同志“牢记宗旨、心系群众的公仆精神;勤俭节约、艰苦创业奋斗精神;实事求是、调查研究的求实精神;不怕困难、不惧风险的大无畏精神和廉洁奉公、勤政为民的奉献精神。”
最后,阮院长结合习总书记讲话精神,谈了三点体会。
一是深入学习,深刻领悟。要求全体干警将讲话精神与工作实际相结合,做到“眼学”、“心学”、“活学”。
二是对比思考,开展自查。对比讲话精神中的各项要求,查思想差距,认清努力方向;查工作态度,履行工作职责;查生活作风,保持清正廉洁。
三是确保实效,取得提高。从工作态度、审判作风、纪律作风等方面,扪心自问,看思想上是否达到活动要求。从完善司法为民举措等方面,切实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如接待当事人时是否存在态度“冷、硬、推、拖”等现象,重点加强“立案信访窗口”和导诉台建设,建立“院长接待日”制度等。从形势潮流、工作基础等方面增强工作信心,调动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不断开拓进取。努力将活动与法院实际相结合,做到统筹兼顾,整体推进,共同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