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时冲动,夫妻口角酿不幸
2014年12月4日上午,神农架林区人民法院在刑事审判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广受社会关注的被告人王某某故意伤害一案,被告人王某某当庭受审,审判大厅内旁听区座无虚席。
该案被告人王某某于2014年6月23日因夫妻感情问题与妻子陈某某发生争执,被告人王某某一气之下用左手将被害人陈某某的左眼球挖出。经鉴定,被害人陈某某左眼球外伤性缺失已构成重伤二级,伤残程度为七级伤残。法庭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王某某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并依法对被告人王某某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
当庭宣判后,被告人王某某表示认罪服判,面对着被自己曾经深深伤害过的妻子,面对着咿呀学语的小孩,面对着为自己操碎了心已两鬓斑白的母亲,被告人王某某悔恨交加,只能一遍又一遍的说着:“对不起”,但此时再多的“对不起”也换不回妻子的眼睛。夫妻之间多一点信任、理解、尊重,家庭才会更美满,发生矛盾了要多沟通,用正确的方式化解矛盾,切忌像本案被告人一样用如此极端之方式,最后落得家庭破碎,自己身陷囹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