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区人民法院召开队伍教育整顿警示教育大会
2021年3月21日晚,林区人民法院召开队伍教育整顿警示教育大会。院领导班子成员和全体干警参加会议,会议由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李冰清主持。
会议传达学习了《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强化监督管理持续纠治司法腐败问题的意见>的通知》、《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关于开展虚报冒领补助和司法作风问题专项整治情况的通报》及《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2020年度全省法院工作人员违纪违法典型案件的通报》等文件精神,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卫林作《“三个规定”解读》报告,带领全体干警重温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重要内容。
大会还组织干警集中观看《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试点工作》警示教育片,引导全院干警牢记党的宗旨、坚定理想信念、严守政治纪律、恪守政治规矩,不断提升廉洁司法意识。
院党组书记、院长史志高在会上就警示教育活动的开展向全院干警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认清形势,明确要求,充分认清开展警示教育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开展警示教育是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第一阶段的重要环节之一,开展警示教育十分必要。全院干警要警钟长鸣,严以修身,严以律己。二是要明确纪律,筑牢防线,始终保持思想上的清醒、行动上的坚定。要通过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等党纪党规,真正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要严格自律,抵制诱惑,慎独慎微,慎始慎终。三是要强化他律,接受监督,充分发挥制度保障作用。要正确对待监督,自觉接受监督,习惯在监督下开展工作,主动接受上级监督和社会监督。要让制度生根落地,确保制度有效运行,用制度管好人、管好事、管好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