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林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6-01-08 点击数量:1885

 

        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林区人民法院在林区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在林区人大、政协和上级法院的监督指导下,在林区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推进各项教育实践活动为载体,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积极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大力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狠抓审判、执行工作,提高信息化和基础建设水平,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

 

2015年主要工作

 

(一)忠实履行审判职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把维护稳定、促进和谐作为工作的立足点和出发点,严格司法、公正审判。全年受理各类诉讼执行案件585件,审执结577件,结案率98%

刑事审判宽严相济保稳定。坚持罪刑法定原则,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和适用法律关,确保案件质量。受理刑事案件49件,全部审结。严惩危害公共安全、妨害社会管理秩序和影响经济秩序的抢劫、盗窃、集资诈骗等犯罪,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强化“铁腕反腐”意识,严惩职务犯罪,依法惩处贪污、受贿犯66人,有力地支持了林区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开展。加大“以案释法”力度,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对公开审理的典型案件进行庭审直播,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执法监督员和群众代表旁听庭审6 92人次,以案普法,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

民商纠纷调判结合促和谐。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受理民商事案377件,审结369件,审结率98%。以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为重点,慎重审理了涉及企业职工48,标的达百万元的神农架丰源磷化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案,既依法保护了职工的合法权益,又保证了企业正常的生产和经营秩序。以规范市场秩序为重点,依法审理工程建设、买卖合同、民间借贷等民商事案件,首次审理了实现担保物权的特别程序案件,着力维护诚信、公平的经济秩序。妥善审理婚姻家庭及继承、赡养等案件33件,维护婚姻家庭关系的稳定,保障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以化解社会矛盾为重点,审理大量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类案件,有力维护了农村经济的良性发展和社会稳定。

行政争议化解矛盾护公平。依法审理行政案件,监督、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受理并审结行政案16,同比增长128%。强化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机制,扩大行政诉讼审查范围,充分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重点审理了不服治安处罚、土地确权登记、工商行政登记等案件,加大对非诉行政执行案件的审查执行力度,有力地支持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积极探索行政案件处理新机制,在充分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的基础上,采取协商的方式妥善化解行政争议,取得了良好的法律和社会效果。

执行案件多措并举惠民生。受理并执结执行案件143件,执结标1016.76元。利用全国联网的“执行网络查控系统”,及时查控被执行人财产,大大提高了执行效率。通过运用网上查控手段,执行干警远赴青海等地,快速执结了新南洋公司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系列案件6件,涉及金额30余万元。推行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机制,依据相关规定,正式将68失信被执行人纳入失信黑名单,被纳入执行黑名单的人员将被限制乘坐飞机、高铁、入住星级酒店和购买不动产等高消费,促使被执行人积极履行法院生效裁判。加强涉民生案件执行工作,加大对拖欠农民工工资、“三费”(扶养费、抚育费、赡养费)及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等案件的执行力度,切实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同时,根据审判执行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司法建议。

(二)切实强化能动司法,服务林区转型跨越

紧紧围绕林区党委政府确立的彰显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价值、建成世界著名生态旅游目的地与美丽幸福神农架的奋斗目标,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服务林区发展大局。

旅游速裁助推产业发展。发挥旅游速裁法庭的职能,将审判工作与林区旅游产业发展相结合。通过旅游纠纷快速协调应对机制,运用旅游纠纷服务热线,采取电话、上门、巡回等途径,快速立案,即时调处,审理涉及旅游纠纷的案件37件,为林区旅游业健康有序发展提供了司法保障。

环保法庭助益资源保护。发挥环境保护法庭的作用,将维护生态平衡的理念融入到审判工作中。加强与森林公安、检察机关、环保部门的沟通协调,采取巡回审理、就地宣判等工作机制,依法严惩了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滥伐林木10起。对在全区有较大影响的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的案件,由院长担任审判长公开开庭审理,检察长出庭公诉,通过审判有力地促进了生态资源的保护。

巡回审判助力项目推进。在大九湖坪阡古镇设立巡回法庭,安排经验丰富的干警参加大九湖生态移民整体搬迁工作,院班子成员定期走访、调研,加强对重点项目建设的诉前指导,积极建言献策。在下谷猕猴乐园、松阳线等重点项目建设上,加强诉前调解,与政府相关部门密切协作,发挥各方优势,把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为重点项目建设营造优质高效的司法环境。巡回审判和协调处理各类矛盾纠88件(起),有力地支持了重大项目的建设。

(三)扎实推进司法改革,积极践行为民司法

2015年是司法体制改革全面深入推进的一年,林区人民法院严格按照林区党委及上级法院的要求和部署,积极稳妥地推进各项改革,让人民群众切实增强司法改革的获得感。

司法体制改革稳步推进。紧跟改革步伐,多次派人到省高院、省财政厅进行汇报和学习培训20157,按照省高院的统一安排,已经初步完成省以下法院人、财、物的统一管理。强化制度建设,在林区党委的领导和支持下,根据省司改办和上级法院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林区人民法院实际,制定了《司法体制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和《首次确定计入员法官遴选工作实施方案》,已初步完成首批法官入额遴选和司法警察职务套改的前期准备工作。完成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不断拓展人民陪审员参审范围,提高人民陪审员参审率,目前我院人民陪审员人数已达到24,有力地推进了司法民主,提升了司法公信。

司法为民举措便民利民。立案登记制施行后,我院及时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各界通报案件受理基本情况,切实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新建诉讼服务大厅,设置导诉服务区、立案服务区、调解服务区、信访接待区、综合服务区,整合各项诉讼服务职能,全面提升服务水平。开通司法服务热线,依托宜昌中院的“12368”诉讼服务平台,提供查询、咨询服务。新建诉讼服务网站,建设信息查询、诉讼指引、预约立案、网上立案等功能为一体的网上诉讼服务平台,最大限度地方便群众诉讼。设立“电话法庭”、“周末法庭”,法官深入田间地头,采取现场受理、集中立案、就地开庭、当庭调解、即时判决等方式,高效、快速地化解农村各类纠纷。

扶贫帮困工作成效明显。大力推进“精准扶贫”工作,到联系村开展慰问、调研、走访共18次,送去慰问金、帮扶资金96500元,发放扶贫帮困“便民服务卡”等宣传资200份,并在扶贫联系点实施完成引水管道和入户道路铺设、困难群众房屋修缮等实事。深入开展“万民干部进万企”活动,重点做好涉企案件的审理工作,开通涉企案件“绿色通道”,减轻企业的诉讼成本,切实优化服务,助力企业发展。

(四)夯实廉洁司法基础,严格锤炼法官队伍

坚持以改进工作作风、提升职业素养为突破口,一手抓教育,一手抓监督,大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推动法院工作科学发展。

不断加强廉政建设。深入开展“纪律作风整训暨司法廉洁教育”和第十六个党风廉政建设宣教月活动,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推行廉政告知书、一案一承诺书个人重大事项报告书,筑牢防腐墙。开展审务督查、司法巡查和纪律作风检查“三查”活动,对全院干警执法办案、工作纪律、司法作风等各个环节全面督查,确保廉洁、规范司法。

切实提升工作效能。强化班子建设,严格执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领导制度,对重大事项、全局性问题按照民主集中的原则,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不断提升工作合力。注重业务培训,组织干警50余人次参加上级法院和林区举办的各类业务技能培训,切实提高办案能力

持续改进工作作风。扎实开展干警“思想政治建设、职业操守建设、纪律建设、能力建设和精神风貌建设”,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根据林区党委和上级法院的统一部署,认真组织开展“守纪律、讲规矩、树形象”、“严明政治纪律、严守政治规矩”、“三严三实”等专题教育活动,切实改进工作作风

自觉接受多方监督。依法接受人大监督,严格执行林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认真落实人大交办、督办的各项建议,以座谈、走访、邀请旁听庭审等形式听取代表意见。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加强与政协委员的联络沟通,完善接受民主监督机制。依法接受检察机关诉讼监督,支持、配合检察机关履行监督职责,积极回应检察建议,共同维护司法公正。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充分发挥网站、微博、微信客户端的作用,用好“院长信箱”,畅通民意沟通渠道。

上述成绩的取得,得益于林区党委的正确领导,林区人大、政协的有力监督和林区政府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在此,我代表林区人民法院向长期以来重视、理解、关心和支持法院工作的各位代表、各位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在总结工作、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在审判工作方面,审判质效有待进一步提高,审判运行机制还需进一步改革和完善;法院管理仍有薄弱环节,思想观念、工作机制还不能完全适应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的新形势。在队伍建设方面,少数干警的素质还不能完全适应新要求。在办公设施建设方面,基层法庭基础设施相对薄弱。以上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在2016年的工作中认真研究,采取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2016年工作安排

 

2016年,林区人民法院将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引,全力推进法院各项工作,紧紧围绕“为民司法、公正司法”这条主线,强化审判职能,深化司法改革,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一)围绕一个中心

紧紧围绕林区党委政府中心工作, 坚持“履行职责不忘全局、秉公办案不忘发展”的观念,服务林区党委“一园一地一区”的总体战略,进一步发挥旅游速裁法庭、环境保护合议庭的作用,为顺利实现“十三五”开局,为建设世界著名生态旅游目的地和美丽幸福神农架提供法律保障。

(二)落实两项制度

落实司法责任追究制。全面推进严格司法,落实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以刚性的制度规定和严格的制度执行,实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树立“铁案”意识,彰显公平正义。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重点围绕解决“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问题,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确保党风廉政责任、反腐倡廉工作任务和党风廉政监督职责得到落实。

(三)推进三项改革

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按照林区党委和上级法院的部署,根据《湖北省司法体制改革试点方案》,结合工作实际,在完成人财物省管、首批法官入额、人员分类定岗的基础上,继续深入稳妥地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工作。

推进涉诉信访改革。从提高案件质量、克服程序瑕疵、推进审判公开透明等方面着手,继续推进涉诉信访法治化、信息化,全面把握诉访分离、案件办理、责任追究等改革重点环节, 确保涉诉信访案件得到及时有效办结。

推进执行机制改革。继续推进执行联动、执行救助、执行终结等长效机制建设,充分运用执行网络查控系统、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网上司法查封、拍卖等网络信息技术,力争在查找被执行人财产、促使被执行人自动履行等方面有新的突破。

(四)强化四项工作

强化审判管理。建立健全审判质量管理体系,对立案、审判、执行、审监等流程进行管理,提高案件质量和效率;加强案件质量评查,着力解决庭审作风、审判程序、裁判文书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监督和保障法官依法正确履行职责。

强化队伍建设。 继续深化各项主题教育活动,加强和改进司法作风;进一步加强干警的司法能力,提升办案质效;探索完善法院工作人员分类管理制度,推进法官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

强化法治宣传。切实增强推进法治神农架建设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通过诉讼引导、以案释法、公开庭审、裁判文书上网等多种方式,充分发挥司法审判维护、传播、弘扬法治的功能,不断增强全社会的法治意识。

强化基础建设。以网上办案、网上办公为载体,继续深入开展信息化建设,加大科技法庭、基层法庭等信息化建设力度,构建网络互通、数据集中、资源共享的办案信息系统,强化信息技术对法院工作的支撑作用。

各位代表,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深化改革的攻坚之年,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林区人民法院将在林区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在林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牢固树立改革意识、责任意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严明责任、狠抓落实,为推进法治建设、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服务保障林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