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好整改落实 重在建章立制

发布时间:2014-09-03 点击数量:2718

9月2日,林区人民法院召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和建章立制环节动员部署会。会议由林区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卫林主持,全院干警参加。

会上,林区法院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刘卫国宣读了林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建章立制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印发〈全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28+4项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传达了林区党委关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总体要求和部署,明确了下一阶段工作任务。

林区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卫林组织大家学习了最高人民法院印发的两个重要文件。一是《关于坚定不移的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通知》,要求大家在思想和行动上自觉与习总书记为首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深刻吸取反腐败工作的经验教训,加强党性锻炼,继续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队伍建设。二是《关于推广陕西省富县人民法院“群众说事、法官说法”便民联动工作机制的通知》,结合林区人民法院工作实际,学习借鉴富县人民法院好的工作经验和做法,进一步增强工作的自觉性和积极性,建立法官联系群众工作机制,扎实做好为群众服务的各项具体举措,总结便民利民的经验和做法。

最后,林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阮思军做了总结讲话,要求大家结合我院实际,深刻领会省委和林区党委关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各项会议及文件精神,按照要求和部署切实抓好落实,做到“四个到位”:一是坚持思想整改到位,坚决避免“刮风”、“过关”等思想,扎实做好整改落实、建章立制工作,提高认识,凝聚共识,做好审判执行工作;二是坚持问题整改到位。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即知即改、立行立改,认真回应征求到的群众意见,回应对照检查材料中查摆的突出问题,回应专题民主生活会和专题组织生活会上提出的批评意见,回应上级党组织和督导组点明的问题。三是坚持建章立制到位。修订完善我院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按照各项制度规定和程序开展工作。四是坚持“常、长”到位。即“四风”问题、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要经常抓、长期抓,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院党组要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高度重视作风问题的顽固性和反复性,在集中解决突出问题的基础上,建立为民务实清廉的长效机制。学习陕西省富县人民法院好的工作经验和做法,结合我院实际,将队伍建设、审判执行等工作做得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