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区法院立案庭:司法救助 彰显为民

发布时间:2013-11-29 点击数量:2312

  近年来,林区法院立案庭严格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予以司法救助的规定》,依法对符合申请司法救助条件的弱势群体和特殊困难群体,提供减、缓、免诉讼费用的司法救助。

  今年1至11月,林区法院立案庭共为经济困难当事人提供司法救助办理缓交诉讼费案件8件次,缓交诉讼费用达23849万元。

  林区法院立案庭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将不断完善司法救助措施,扩大救济范围,简化审批程序,努力做到不让有诉求的当事人因经济困难打不起官司,让当事人平等享有国家司法资源,切实维护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