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区人民法院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发布时间:2014-03-28 点击数量:1257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林区人民法院结合工作实际,于3月28日组织开展了“假如我是当事人”大讨论活动。讨论会由林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卫林主持,各业务庭室人员参加。

卫院长首先就我院近期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了总结,接着对此次讨论活动提出了相关要求。各业务庭室人员按照院党组的统一安排,结合自已的工作岗位、工作特点,认真反思了自己在工作作风和态度上存在的问题,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的剖析,并提出了整改措施予以解决。

讨论会上,法官和书记员们谈体会,说心得,找不足,寻方法,气氛热烈。“假如我是当事人,我希望执行法官是位平易近人的好法官”;“假如我是当事人,我心目中的法官一定是位受人尊重的法官,他阅历丰富,能力出众,把事情交给他,我放心”;“假如我是当事人,我希望这位法官能够善于与人沟通,办事严谨,公开、公正、透明”。讨论会上,大家还就自己在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如何改进等谈了看法,交流了意见。

院党组成员、分管副院长甘鲜参加了此次讨论并做了发言。她指出:此次讨论很有必要,通过角色互换,使大家认识到了自己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要切实改进工作方法,转变思想观念,改进工作作风,努力做到使当事人对法官信任,对司法信服,对法律信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