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区法院五项措施改进司法作风
林区法院把司法作风建设作为春节过后要抓的第一项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政治局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和最高法院进一步改进司法作风的“六项措施”,采取五项措施改进司法作风。
一是加强工作纪律检查。节后上班第一天,院党组书记、院长徐美瑜带领院领导班子全体成员一起集中检查干警上班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立即要求整改,并将检查结果在全院通报。
二是做好厉行节约工作。制定并下发了《神农架林区人民法院关于做好厉行节约工作的规定》,对公款消费、公务接待、节约水电、出差报销等问题进行专门规定,要求全院干警切实增强节约意识,将节约理念落实到法院工作的方方面面。
三是强化法院公信建设。要求全院干警在接待群众时要热情周到,禁止出现“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现象。干警衣着要规范得体,举止适度,体现法官的良好素质。
四是严禁违规用车。严格执行《神农架林区人民法院车辆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加强对警车的管理,实行下班后车辆封存制度,禁止公车私用。强化督促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对违规违纪行为严肃查处。
五是加强制度建设。坚持“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进一步抓好制度的落实,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讲真话,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坚决打击 “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和“暗作为”的不良行为,确保实现政令畅通,勤政高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