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区人民法院建立健全人口与计生信息交流、通报制度

发布时间:2014-03-03 点击数量:1701

   

为切实履行成员单位的法定职责,全面提高我区人口素质,努力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根据有关精神和要求,结合本院实际,制定如下制度:

一、加大行政审判工作力度,加强与计生行政机关的联系和沟通,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法,每年举行一次行政机关负责人座谈会,听取行政机关对行政审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应行政机关的邀请,了解行政机关的执法法情况,相互交流经验,增进了解。

三、凡计生行政机关提出的合理建议,我院予以采纳,不断改进审判方式和工作方法。

四、加强与社区计生办、计生局的联系与沟通,每月25日报送相关情况,做到互通情况、互通信息,搞好本单位人口与计生工作。

五、严格执行人口与计生工作的通报制度,对违反人口与计生规定的,毫不隐瞒,及时予以上报。

                       二○一四年三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