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洛法庭转作风

发布时间:2017-04-28 点击数量:962

欲叶茂者必深其根,欲流畅者必浚其源”。人民法庭作为人民法院的前沿阵地,法庭形象的好坏直接关乎法院的整体形象,法庭工作的好坏直接关乎法院的公信力。

宋洛乡位于神农架林区中南部,版图面积600多平方公里,所辖8个行政村,以“旅游、水电、矿产、林特”四大资源享誉全区,宋洛法庭作为林区法院的派出机构,担负着辖区民商事审判工作。为强化法庭队伍建设和内部管理,提高审判工作质量和效率,充分发挥立足审判、服务基层、维护稳定的职能作用,法庭庭长宋艳红积极调整工作思路,切实转变审判纪律和工作作风,本着从法庭工作实际出发,结合省委作风建设意见第10条,坚持从自身做起,严禁法庭干警走读,要求法庭干警周一至周四必须住乡驻庭,周五至周日有专人值班,确保突发事件的妥善处理,同时,强化公车使用和管理,降低司法成本。

 宋洛法庭干警杜绝走读现象,从根本上转变司法作风,加强了与人民群众的联系,为宋洛乡的建设和发展创建更好社会环境和法制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