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区法院召开立案登记制施行情况新闻发布会 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
在新闻发布会上,林区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卫林介绍了我院立案登记制施行以来相关工作推进情况。以往到法院起诉,需经过一系列审查和等待过程。现在,根据最新立案登记制要求,只要起诉状和相关证据等符合诉讼法要求的,就能当场登记立案,立案门槛和难度大幅降低。该制度是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立案难”问题、充分保障当事人诉权行使的一项重大的司法改革举措。但是,“立案登记制”并非简单的“凡诉必立”,实行立案登记制并不意味着所有的案件法院都会受理,前提是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案件受理条件。对违法滥诉、虚假诉讼等情况,人民法院一经发现,将依法给予司法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还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媒体记者、网友代表们就立案登记制改革相关工作提出了问题,林区人民法院两位新闻发言人一一详细作答。
今年4月1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人民法院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的意见》。
立案登记制改革施行后,林区人民法院认真学习了相关意见和规定,开展了立案登记制改革宣传活动,并加强设施建设,完善工作机制。同时,加大推进诉讼服务中心建设;依托宜昌中院开通的“12368”诉讼服务平台,开通司法服务热线;新建集信息查询、预约立案、网上信访等多功能为一体的网上诉讼服务平台,最大限度地方便群众诉讼。
据悉,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