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中院督察组余焕春一行到我院开展专项督查
6月16日,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意识形态工作第八督察组在组长余焕春的带领下来到林区法院进行意识形态工作专项督查。督察组成员刘亮、叶方莲参加督查。
座谈会上,林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阮思军按照督查工作要求,从切实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的传导履行、切实加强对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运用和切实加强对意识形态阵地的舆论引导等方面对工作情况进行了汇报。
余组长在认真听取工作汇报后,向与会同志征求了对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对相关问题进行了一一解答。
余组长指出,林区人民法院意识形态工作卓有成效,在今后的工作中要从六个方面加强和改进:一是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开展意识形态工作目标考核;二是按照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要求开展追责问责;三是围绕司法意识形态领域的错误思潮和言论开展理论研究和集中教育;四是加强对法院各类自媒体、各类学会等机构意识形态工作的管理、指导和督查。五是健全完善制度保障,加强对违反政治纪律问题的调查处理;六是制定相关工作方案预案,对重大敏感案件及事件开展预先研判。
阮院长表示,将严格按照督查组和余组长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林区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林区法院意识形态工作,确保司法领域意识形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