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日法庭于庭审后拯救一段婚姻

发布时间:2014-05-15 点击数量:3063

   

5月12日,林区人民法院阳日人民法庭开庭审理了一起离婚纠纷案。原告洪某诉称被告郑某某有家庭暴力,夫妻双方感情不和,已经分居几个月,坚决要求离婚。案件受理后,主审法官王玉林将双方召集在一起,进行庭前调解。在调解过程中,被告郑某某很快便与原告就小孩抚养及共同财产分割问题达成了离婚调解协议,案件就此该了结了。但是就在被告在庭审笔录签字的时候,原告低下头伤心地哭了起来,王法官从这个细节看出来他们俩还是有感情基础的,他们是自由恋爱结婚的,现在起诉离婚可能另有隐情,那么法庭能不能进一步做工作去挽救这段婚姻呢?鉴于此,在开完庭后,王法官并没有这样急于结案,又对原被告双方及其父母做了大量的调解工作。最后,被告向原告及其岳父岳母道歉并向原告写下了保证书,于是原告慢慢地开始原谅被告,最终双方脸上挂上了温馨的笑容,看着原、被告双方牵着手离开法庭,法官们心中感到一丝宽慰和幸福。近一个月来,阳日法庭多次上门回访,原、被告均表示经过此次离婚纠纷,夫妻双方的感情更好了,非常感谢法官们耐心细致的工作使这段婚姻得到了拯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