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区人民法院民庭重调解化纠纷
神农架林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在办案过程中,注重调解工作,加大调解力度,努力提高调解结案率。
林区法院民庭在调处民事案件过程中,坚持查明事实,分清是非,注重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同时,注重调解艺术,讲究调解方法,利用“亲情法”打动当事人的心,使当事人能够正确面对纠纷,不计前嫌而达成协议。如近日审理的一起某小区发生的相邻排水纠纷一案,因下水管道堵塞导致购买一楼房屋的原告家中被污水淹没,存放的衣物大部分毁损。原告为此将小区物业公司以及楼上住户告上了法庭。上午庭审前,办案法官到现场查看,了解了情况,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给双方当事人做工作,想尽量化解矛盾使双方当事人和解。但是原被告双方都矛盾激化,物业公司坚持管道已经疏通,公司已经履行了合同义务,住户也坚持原告主张的衣物损失过高无依据。庭前多次调解仍然无法达成一致调解意见。无奈之下办案法官只有宣布开庭并详细查清了案情,但庭审调解仍然未果。下午,庭审结束后,案件继续调解,民庭庭长和主审法官双管齐下分别调解,使双方有了初步调解意向。在摸清了双方心态的情况下,民庭法官们一方面请原告熟知的法院其他法官给原告做工作,另一方面了解到被告的亲戚就在法院附近,就请来被告的亲戚做被告的思想工作,经过一天的不懈努力,双方当事人终于达成一致协议,握手言和。
案件虽小,但调解的艰辛不言而喻。今年以来,民事审判庭审结的66件案件中,调解结案57件。通过调解方式既解决了纠纷,又促进了当事人之间的互相理解,有效地防止了因民事案件诱发的恶性事件的发生,维护了社会稳定,取得发了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