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区人民法院关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笔记检查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14-03-27 点击数量:1464

林区人民法院

关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笔记

检查情况的通报

全体干警:

根据林区党委《关于在全区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通知》精神和有关工作部署,为了把教育实践活动引向深入,根据院党组的安排,3月26日,对全体干警的学习笔记情况进行了检查。检查分两个层次进行,即班子成员的学习笔记由院党组书记、院长阮思军负责检查,干警的学习笔记由党组成员、副院长卫林负责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班子成员学习笔记情况

从检查情况看,班子成员的学习笔记基本上按照要求完成了第一阶段的学习内容,并进行了认真记录。

二、干警的学习笔记情况

林区法院自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来,全院绝大多数干警都能按照院党组的统一部署,积极主动参与活动,完成活动要求的规定性动作,认真撰写学习笔记。检查情况表明,总体情况良好,学习氛围浓厚。全体干警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认真地进行了学习,学习记录较齐全,学习笔记较认真,有部分干警的学习笔记字数超过了1万字以上。

三、存在的问题

从学习笔记检查的情况来看,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少数干警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重要性认识不足,存在敷衍应付现象,笔记篇幅较少,个别干警的学习笔记仅写了2页纸,字数也仅在1000字左右;二是学习次数较少,学习笔记存在一气呵成的现象;三是有的学习笔记记录不规范,少数干警辅导讲座笔记和自学学习笔记没有分开;四是少数干警不按要求送交学习笔记;五是学习笔记没有记录学习时间等。针对检查出来的问题,请分管领导和庭室负责人认真督促,认真整改,杜绝此类现象的再次发生。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当前工作的首要政治任务,全院干警要进一步增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增强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真正做到理解透彻、融会贯通。下一步,我们还将组织人员对全体干警的学习笔记等进行再次检查,并将检查情况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纳入年度考核范围。

                                                 神农架林区人民法院

                                     2014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