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寓实于审 巧化纷争

发布时间:2021-04-22 点击数量:515

近日,神农架林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成功审理调解一起邻里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原告谭某某、王某某与被告胡某某、张某为同单元的楼下楼上关系。两家矛盾起源于2013年被告家意外失火,消防队灭火后大量积水流入原告家中,导致原告家中受损;被告虽向原告进行了言语道歉,且对自家受损厨房进行了整修,但原告仍心存芥蒂。2020年至2021年,被告又对自家房屋进行装修时,下水道再次渗漏,导致原告家中财产遭受损害,且装修噪音加剧了原告的不满情绪。两原告一怒之下,将两被告诉至法院。

4月20日上午,林区法院民事审判庭法官赵能华按排期时间准时对该案进行了开庭审理。庭审中,双方情绪对立,矛盾激化,各执一词,势同水火。主审法官赵能华安抚了双方情绪后,考虑到原告谭某某因脑梗卧病在床,未能参加庭审,且现场查看有利于查清案情,于当日下午来到了双方居住场所,对现场进行了详细勘查,组织双方调解。法官从邻里缘分、和谐共处的情理入手,向双方分析证据难举、鉴定程序耗时费力及相关诉讼风险,结合双方家庭现状,摆事实、讲道理,不厌其烦地对双方进行劝解,引导当事人换位思考、权衡利弊、平复情绪。最终,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由被告分两期支付原告损失赔偿,书记员当场手写记录了调解笔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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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1日,承办法官再次来到双方当事人家中,将民事调解书亲自送给双方当事人,并当场见证了被告将第一期赔偿款交付原告的情景。双方当事人均表示心服口服,一起因邻里琐事引发的纠纷矛盾圆满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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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起小案件的调处虽是神农架林区法院民事审判的众多纠纷中很平常的一例,但反映出了林区法院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中为民办实事的务实作风。林区法院全体干警坚持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抓手,不以案小而不为,将为民办实事、求实效融入审判工作,以高效便捷的诉讼服务为群众解决问题,促进社会安定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