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救助 彰显为民
立案庭严格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予以司法救助的规定》,依法对符合申请司法救助条件的弱势群体和特殊困难群体,提供减、缓、免诉讼费用的司法救助。
截至12月25日,今年立案庭共为经济困难的当事人提供司法救助,办理缓交诉讼费用案件6件6人,缓交诉讼费用13945元。
在今后的工作中,立案庭将严格落实司法救助措施,做到不让有诉求的当事人因经济困难打不起官司,让当事人平等享有国家司法资源,切实维护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