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区人民法院开展青少年 法制教育专项活动
为进一步加大法制宣传力度,增强青少年法治观念,11月14日下午,林区人民法院在本院综合审判庭开展示范庭审观摩活动,林区实验初级中学100余名学生在这里旁听了一起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和非法持有枪支案件的审理。
本案由林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阮思军担任审判长,阮院长组织合议庭严格规范地进行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最后陈述等环节,被告人代某对自己非法猎捕、杀害国家Ⅱ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斑羚1只,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枪支1支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当庭表示自愿认罪。
合议庭将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非法持有枪支的危害和要承担的后果展现给了同学,让大家通过直观感受,进一步增强生态环境资源保护意识。
庭审结束后,阮院长详细回答了学生们提出的法律问题,并针对旁听学生年龄阶段的心理特点及接受能力,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讲授法律知识,教育学生要学法懂法,自觉抵制不良行为、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学生们纷纷表示通过现场旁听,对法庭审判的程序和相关的法律知识有了更深的了解,收获很大,以后会更加努力学习,做一个知法守法的小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