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区法院被命名为第一批神农架林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示范点

发布时间:2021-01-13 点击数量:1721

2020年12月31日,林区党委文明委公布了《林区党委文明委关于命名第一批神农架林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示范点的通知》(神文明委[2020]13号),神农架林区人民法院被命名为第一批神农架林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示范点。

林区法院党组长期以来高度重视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坚持争创省级文明单位。特别是自2017年以来,开始系统地、有规划有部署地开展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将之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注重创建工作的延续性与长远性,成立了省级文明单位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不断完善创建机制体制,不断丰富创建成效成果,使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由“软指标”变为“硬任务”。

近年来,林区法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政策要求,紧紧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基本内容,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审判执行工作,以审判执行工作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活动融入法院司法审判和作风建设全过程,始终努力创建为民务实清廉的学习型、服务型、法治型单位。

此次被命名为第一批神农架林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示范点,林区法院将一如既往,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以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价值追求,积极发挥宣传教育和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干警及群众的生产生活和精神世界,内化为干部群众的思想共识和行动准则,提升为民服务效能,为建设“魅力、幸福、文明、法治”神农架奉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