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农架林区人民法院 进一步规范公车管理 促进作风建设

发布时间:2017-06-23 点击数量:1021

为更好地加强和规范公车管理,防止和杜绝公车私用、私车公养等行为,林区人民法院坚持从实际办案用车出发,采取有效措施,规范公务车辆管理,严肃公务用车纪律,积极建立和完善公车管理长效机制,促进党风廉政建设。

6月19日,在林区人民法院党组中心组学习会上,院党组和派驻纪检组向参加学习的党组成员和中层干部宣布了关于法院公车管理的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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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着“谁审批,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一是严格实行派车登记管理制度,并将派车单作为差旅报销单和接收巡查的主要依据。做到“单车”相符,办公室做好派车登记。二是严格落实车辆使用“八严禁”规定,严禁不遵守交通法规,耍特权,违停、超速或酒后驾车等不良行为。三是严肃问责,每辆警车建立使用台账,实行专人管理负责,坚决杜绝公车私用和私车公养等行为,发现一起严肃问责,纪检组监察室既追究违规使用人的责任又要追究分管领导的责任。会上,法院11个工作部门与分管领导签订了公车管理责任书,从而压实管理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