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高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一庭庭长官文生来我院 调研醉酒驾驶综合治理工作

发布时间:2024-09-09 点击数量:1893

8月20日,省高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一庭庭长官文生一行来我院调研醉酒驾驶综合治理工作,林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史志高、分管副院长、刑庭庭长等参加座谈会。

座谈会上,林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史志高汇报了林区法院醉酒危险驾驶案件审理情况、醉酒驾驶综合治理主要做法、遇到的困难及下一步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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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文生庭长对我院醉驾治理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并对我院醉驾综合治理工作中存在的困惑予以解答并提出相关要求。官文生强调,一是要坚持精准治罪,准确理解《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意见》的相关规定,要克服单纯业务观点,避免机械司法,充分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坚持惩治与预防并重,力求达到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二是要推动醉驾源头治理,联合公安、交通运输等职能部门依法履职,加强事前监管,形成风险预防体系;三是要加强与上级法院沟通联系,进一步提高司法能力水平,推动全院刑事审判质效再提升;四是要加强成果转化,结合林区醉驾治理工作实际,完善醉驾治理体系调研,形成地方醉驾治理特色。

下一步,林区法院将继续立足审判职能,进一步提升法院队伍司法能力水平,为基层社会治理提供更加强有力的司法支撑和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