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女法官 勤廉好楷模

发布时间:2023-05-29 点击数量:2447

    近日,神农架林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张丽获评“勤廉典型”称号!这是在林区纪委、林区党委宣传部联合开展的2022年度林区“勤廉典型”选树活动中评选的,全区共选树了12名“勤廉典型”。

图1:文件及名单.png

爱岗敬业,干部群众认可

张丽同志从事民事审判二十余年,审结的各类民事案件无一错案和超审限。她几十年如一日,立足岗位,公正执法,司法为民,兢兢业业,多年来廉洁自律,慎独自爱,无私奉献,严守审判纪律和政治纪律,以自身优秀的司法能力做好审判工作,维护法律尊严。在担任民庭庭长期间,张丽同志带领民庭干警于2010年获得“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2022年获得“湖北省三八红旗集体”等省级荣誉。她本人被宜昌中院记个人三等功两次,多次被评为区级“优秀政法干警”,2011年获评“宜昌十佳女法官”,2013年被湖北省政法委授予“涉法涉诉先进个人”,2019年被全国妇联授予“全国妇女维权先进个人”。

图2:工作照.png

廉洁自律,严守纪律红线

党的十八大以来,张丽同志时刻牢记自己是一名共产党员。她严格要求自己,始终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格遵守党章,努力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张丽同志不仅是法官、庭长,还一直担任林区法院妇委会委员和院党总支委员,也曾任民庭支部书记。她严格落实组织生活制度,把“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各项制度融入日常,抓在经常,把保障完成审判任务、加强审判监督管理、开展法治宣传、正风肃纪等作为党建工作的“主战场”。

图3:生活照.png

立足岗位,展现公仆本色

多年来,张丽同志不断延伸审判职能,多措并举,以各项活动为载体,出色完成各项任务。她积极落实司法救助,使权益受到侵害的妇女儿童既得到法律的保护支持,又得到司法救助的关怀。在抗击新冠疫情战役中,自始而终参加区党员下沉轮班值守工作,及时调整疫情防控中的民事诉讼活动,向案件当事人耐心分析、解释疫情可能导致诉讼延迟的原因及案件审理程序的变更,严格落实防护措施和疫情防控风险排查机制,引导当事人安全诉讼,做好疫情后心理疏导及婚姻家庭维权服务。

不忘初心,践行使命担当

一份耕耘,一份收获,张丽同志在工作中付出的汗水和艰辛,得到了领导和同事们的认可。面对组织和同事们对她的肯定和信任,面对人民群众的满意和赞许,她不骄不躁,始终认为自己仅仅是做了自己应该做的工作。她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要更加努力,进一步充分发挥党员模范带头作用,百尺竿头,更进一步,在新征程中务实奉献,用更大的成绩来回报组织和人民对她的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