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区法院六个到位全面推进清积工作

发布时间:2009-03-27 点击数量:1043

  自集中开展清理执行积案活动以来,林区法院高度重视,不断强化执行措施,完善责任机制,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和精力攻克执行积案,确保六个到位。截止目前,190件旧存积案已执行65%,清积工作正全面推进。
  第一、争取支持,协调配合到位。主动向林区党委、人大、政府等部门汇报清积工作,成立了由林区党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田从佳任组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徐美瑜任副组长,各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清积工作领导下组,协调处理了被执行人为行政机关、国有企业等特殊主体以及重复信访的重点案件近20件。
  第二、层层落实,清积责任到位。实行“一把手”责任制。院长对这项活动负总责,分管法庭和执行局的副院长牵头负责,法庭庭长和执行局长具体负责。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实行分管领导、局长和庭长包案制度,院领导亲自参与案件的协调和执行。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第三、奖罚分明,后勤保障到位。专门为清积工作设立奖励资金和出差补助,对执行所需其他经费,优先保障。在执行局已有的物质装备基础上,又新配置了车辆和电脑,全院其他车辆和人员也随叫随到,保证不错过一次执行机会。
  第四、克难攻坚,执行措施到位。从行政庭和法警队抽调人员组成清积工作专班,在此基础上,将执行工作专班编为几个小组,将具体的案件落实到个人。执行小组不分白天和黑夜、工作日和休息日加班加点,驱车几百公里,奔波于各地执行,解决了一起又一起积案。他们还采取全封闭式的执行措施,连续几昼夜,集中攻克执行难,消化了一批骨头案。
  第五、以人为本,方式方法到位。在具体的执行过程中,执行人员讲究执行艺术和策略,以协调和解为主,辅之以强制措施。针对案件的不同特点和当事人的实际情况制定执行预案,找准争议的焦点,引导当事人自愿达成和解协议。已结案件中,通过和解执行的达70%以上。与此同时,通过积极争取,林区党委政府为法院清积工作首次设立“司法救助基金”5万元,妥善地处理了特困群体申请执行的特殊案件。
  第六、及时准确,宣传报道到位。首先向当事人和社会公众广泛宣传执行工作的法律法规,营造良好的执行氛围。其次实行执行信息全程公开,通过媒体暴光、案例宣传、召开债务人会议等多种形式,教育和督促被执行人履行义务。再次是广泛宣传执行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做法,对排名靠后的部门和个人予以通报,从而相互激励、相互促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