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法院可采取那些措施
对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法院可采取那些措施
一、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状况。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相关人员予以罚款、拘留。
二、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单位查询被执行人查询、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的存款。
三、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
四、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
五、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隐匿财产的,人民法院有权发出搜查令,对被执行人及其住所或者财产隐匿地进行搜查。
六、对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被执行人未按执行同志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执行或则委托有关单位或者其他人完成,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
七、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可以对其采取或者通知有关单位协助采取限制出境,在征信系统记录、通过媒体公布不履行义务信息等措施。
法院执行局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