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范化解金融风险 促进经济健康发展

发布时间:2019-07-25 点击数量:2157

 7月25日上午,林区党委政法委组织召开全区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专题座谈会,围绕会议“防范金融风险转化为社会安全风险”议题展开座谈。林区政法各部门分管领导、林区银监局、金融办、各商业银行、担保公司主要负责人应邀参加会议,林区党委政法委副书记张义贤、王光彩出席并主持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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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座谈会上,林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和执行局的负责人分别通报了近三年来涉金融案件的审判、执行情况,详细介绍了林区人民法院妥善处理涉诉金融纠纷、依法化解金融风险的司法措施,并就审判、执行工作中发现的金融风险易发点和突出问题进行了详细梳理,提出了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相关建议。林区金融监管部门及各商业银行分别交流了各单位的重点工作情况、查找了各自存在的金融风险突出问题和下一步的工作部署情况,探讨了审判效率、涉农领域贷款、“一套房”执行、涉金融信息共享等问题,并对法院涉金融审判和执行工作提出了意见建议。

 林区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卫林在充分听取各金融机构的意见和建议以后,在发言中指出,当前林区金融环境总体向好,不良贷款率在百分之三到百分之四之间,但是不良贷款最后都走到了诉讼,因此法院的责任重大,过去的工作中,林区法院虽然采取了有力措施,进行了涉金融案件的专项执行行动,但是仍然有较大体量的案件难以执行,希望各金融单位要进一步树立“一盘棋”的大局观念,进一步加强源头管理、加强协作配合、理解并支持法院工作;今后的工作中,法院将进一步加强涉金融案件的审判执行工作力度,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和信用惩戒机制,与各部门积极配合、互通互信,更加有效地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共同维护林区经济社会稳定发展。

 林区党委政法委副书记王光彩作总结发言,并针对法院提出的涉金融案件的突出问题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加强金融监管,严格履行监管部门的责任,从源头上进行管控;二是加大银行从业人员的培训,提高法律法规知识和业务素质,规范信贷流程;三是加大内部的制度建设,健全信贷风险防范机制,完善制度体系;四是强化部门配合、形成工作合力,使金融风险降低到最低限度。

 本次座谈会进一步促进了法院与商业银行之间在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工作方面形成更多共识,提高了法院和相关部门妥善化解金融风险、更好服务林区“一园一地一区”建设的思想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