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区法院加强对基层法庭的安全生产及安全保卫检查工作

发布时间:2017-08-07 点击数量:1553

8月2日至4日,林区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卫林,党组成员、副院长马建平,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刘卫国一行先后对阳日、木鱼两个法庭的安全生产及安全保卫工作进行督办检查,传达全省安全生产座谈会、国务院安全生产巡查反馈会议精神及要求。办公室主任罗甜、政治处副主任李琴陪同检查。

在阳日法庭,马院长一行查看了科技法庭、接待室及办公区,与法庭干警进行了座谈,对法庭的安全生产及安全保卫工作提出了意见和要求。

到阳日法庭检查安全保卫及安全生产工作1.jpg

(检查阳日法庭科技法庭安全情况  刘荣强摄影)

 

在木鱼法庭,卫院长一行查看了安保、科技法庭及日常接待情况,并与法庭干警进行了座谈。

到阳日法庭检查安全保卫及安全生产工作3.jpg

(与木鱼法庭干警进行座谈  刘荣强摄影)

 

卫院长指出,院党组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及安全保卫工作,根据院党组会议安排,开展此次安全生产及安全保卫工作督办检查。卫院长提出了三个方面的要求:一是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要加强办公、生活区域及庭内车辆的日常管理,注意用电安全,排查安全隐患。二是强化安全保卫工作意识。注重日常防范,对敏感区域及敏感节点加强管理。三是要坚持值守常态。在周末及旅游旺季要确保法庭内有人值班,充分发挥旅游速裁庭功能,及时处理矛盾纠纷。并对法庭干警工作情况进行了了解,关心他们工作及生活中是否存在困难。

马院长强调,安全生产工作只有“逗号”、没有“句号”,不能有丝毫的懈怠。在下一步工中主要抓好三个方面:一是注意人身安全。要进一步强化干警的安全防范和保护意识,同时要加强车辆管理,定期进行车况检查,确保安全、文明、规范用车;二是注意用电安全。定期对线路进行检查,查看是否存在老化现象。在下班及周末时段要及时关闭电源,排除安全隐患;三是要注意办案安全。在送达、庭审等环节加强防范,规范使用执法记录仪,确保庭审、办公安全。

   刘主任要求,安全保卫工作要进一步加强。一是要加强人防。切实提高加强安保工作的认识,与审判工作同部署,进一步加强人员保障。二是要加强物防。进一步完善物防设备,强化硬件设施,在防范和处置突发事件上加强保障。同时要加强设备的使用和保管,学习正确的使用方法。三是要加强技防。加强视频监控和执法记录仪的使用力度,尤其是在庭审过程中要做到全程录音录像,在外执法办案时一定要使用执法记录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