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区人民法院2015年工作要点

发布时间:2015-03-16 点击数量:4228

   

2015年是全面落实依法治国方略,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是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目标任务的收官之年,也是神农架林区加快推进转型跨越、绿色崛起的攻坚之年。2015年,林区人民法院的工作目标与任务是:深入学习、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以及省委、林区党委全会精神,全力推进法院各项工作,紧紧围绕“为民司法、公正司法”这条主线,强化审判职能,深化司法改革,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神农架建成世界著名生态旅游目的地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司法保障。

一、全面深入贯彻落实中央重大决策和省委、林区党委重要工作部署

  (一)深入开展学习活动。结合法院工作实际,继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及相关文件。制定切实可行的学习计划,组织形式多样的学习活动,切实用全会精神为指引,以“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为总目标,以提高司法公信力为核心,进一步推进司法改革,深化司法公开,强化司法监督,提高审判执行工作水平,维护全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

(二)助力法治神农架建设。全面贯彻落实省委及林区党委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共湖北省委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法治湖北建设的意见》和林区党委《全面推进法治神农架建设的实施意见》,落实《湖北省司法体制改革试点方案》和各项司法改革任务。

(三)扎实开展“三万”及精准扶贫工作。巩固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认真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回头看”,抓实建章立制等后续工作。树立常长意识,坚持问题导向抓深化,继续在增感情、办实事、转作风上下功夫,建立健全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的常态化工作机制。深入开展“万名干部进万村惠万民”和精准扶贫活动,为联系村多办实事、好事。

(四)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按照林区党委的安排部署,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抓好“严明政治纪律、严明政治规矩”专题学习教育,开好“三严三实”专题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

(五)扎实开展“守纪律、讲规矩、树形象”活动。抓好“学习、查摆、整改”三个关键环节,突出学习的针对性、实效性,坚持问题导向,抓好督查、评查和抽查,切实解决执法、司法不公问题,扎实推进“守纪律、讲规矩、树形象”主题教育活动。

二、继续抓好能动司法,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

  (六)服务林区大局。坚持党的领导,紧紧依靠林区党委的领导开展法院工作,保持高度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林区党委、政府的重大部署上来。加强对重点项目建设的诉前指导,对涉及项目建设和招商引资过程中出现的征地拆迁和用工合同等案件做到快立快审快执,与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密切协作,发挥各方优势,有的放矢地进行协调疏导,把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化解在诉讼之前,为林区“重点项目建设年”暨“发展环境优化年”保驾护航。主动向林区党委、人大汇报工作,主动接受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法律监督和社会舆论监督,努力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主题。  

  (七)继续抓好“两庭”建设。紧紧围绕神农架林区“保护与发展”的工作主题,切实贯彻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线,充分发挥旅游速裁庭和资源环境保护合议庭在解决涉旅纠纷、保护生态环境方面的职能,为神农架林区生态资源环境保护和旅游产业的健康有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助推神农架实现转型跨越、绿色崛起。

(八)继续抓好刑事审判工作。依法严惩抢劫、盗窃、伤害、强奸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暴力犯罪、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的多发性犯罪,维护社会秩序的稳定。坚持从严惩处、从快审理“醉酒驾驶”及聚众赌博等案件,有效地起到惩处犯罪、教育群众的审判效果。做好判后答疑等工作,坚持寓教于审、惩教结合,强化司法人文关怀关怀。加强法制宣传,积极开展送法进企业、进社区、进校园活动。

(九)继续抓好民事审判工作。着力提升化解矛盾纠纷的法制化水平,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从基层群众的需求出发,始终把解决民生问题、维护弱势群体、化解矛盾纠纷当作自己的固有责任,努力采取有效措施,提高审判效率。进一步加大民事调解工作力度,真正想当事人所想,急当事人所急,帮当事人所难,以一颗真诚、公正的心调处纠纷,力争做到案结事了人和,努力为美丽幸福神农架建设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十)继续抓好行政审判工作。认真学习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相关内容,坚持行政协调理念,妥善化解官民矛盾,同时继续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及时受理和审查各类非诉行政执行案件。

(十一)继续抓好执行工作。抓好“转变执行作风、规范执行行为”专项活动,在大力清理积案的同时,将工作重心进一步向农民工、老弱病残等弱势群体及涉民生、涉金融债权交办案件倾斜。扎实推进执行信息化建设,加大打击拒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犯罪行为专项活动。不断完善和创新工作思想和方法。充分利用各种社会资源,信息共享,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曝光和执行力度,让失信的人无处可藏;开通快速执行通道,做到高效司法、权威司法,推动执行工作迈上新台阶。

(十二)继续加强调解工作。完善诉调对接机制,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依靠群众,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在萌芽状态,将调解贯穿于立案、审判、执行全过程。突出化解矛盾纠纷,耐心、细心、热心的接待好每一位当事人,办理好每一件案件,努力实现案结事了、定纷止争,全面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障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发展。

三、不断深化司法改革,努力提高为民公正司法水平

(十三)积极落实司法改革的各项工作要求。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和上级法院的工作要求,落实人员分类管理、法官员额制度、法官选任制度、法官业绩评价体系和在职培训机制等机制。

  (十四)健全审判权力运行机制。落实司法改革关于审判权力运行机制的相关要求,完善以审判权为核心、以审判监督权和审判管理权为保障的审判权力运行机制,落实审判责任制,做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 

(十五)不断提高案件审判质效。提高程序意识,提高办案效率,全面提高案件审限内结案率,力争使每一起案件均要在审限内结案,坚决杜绝案件超审限问题的发生,不断提高案件审判质量和效率。

(十六)改革涉诉信访制度。完善诉访分离工作机制,明确诉访分离的标准、范围和程序。健全涉诉信访终结机制,依法规范涉诉信访秩序。建立就地接访督导机制,创新网络办理信访机制,推行电话接访、视频接访方式,减轻当事人诉累。认真落实上级法院相关规定精神,逐步推动涉诉信访工作步入法治轨道。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理念,畅通信访渠道,加大化解力度,保持信访总量稳步下降。建立健全各项信访工作制度,规范接待行为,加强源头治理。运用大调解工作机制和信访处理机制,依靠社会各界力量,切实帮助群众解决好民生问题。高度重视敏感案件的矛盾化解,因案制宜,注重疏导,做好法律释明和社会协调工作。

(十七)规范处理涉案财物的司法程序。明确人民法院处理涉案财物的标准、范围和程序。进一步规范在刑事、民事和行政诉讼中查封、扣押、冻结和处理涉案财物的司法程序。推动建立涉案财物集中管理信息平台,完善涉案财物信息公开机制。

四、践行司法为民宗旨,满足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

(十八)改革案件受理制度。变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对依法应该受理的案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保障当事人诉权。加大立案信息的网上公开力度。推动完善诉讼收费制度。

(十九)加强诉讼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完善立案服务大厅功能,确保当事人的诉权依法及时行使,方便人民群众参加诉讼。更加注重涉民生案件的立案、审理和执行,对涉民生案件开通立案“绿色通道”,确保普通群众打得起官司,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进一步拓展司法为民的广度和深度。

(二十)加强基层法庭建设。充分发挥基层法庭功能,巩固深化巡回审判、周未法庭、电话预约等便民利民举措,进一步加强对当事人的诉讼指导和帮助,切实为基层群众提供提供更加便捷、高效、优质的诉讼服务。

(二十一)推动完善司法救助制度。明确司法救助的条件、标准和范围,规范司法救助的受理、审查和决定程序,严格资金的管理使用。推动国家司法救助立法,切实发挥司法救助在帮扶群众、化解矛盾中的积极作用。

五、全力抓好四大平台建设,努力提高司法公开水平

积极推进司法公开工作,大力加强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庭审公开四大平台建设,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立公信,以公信树权威。

(二十二)加大审判流程公开力。进一步加大审判各个环节的信息公开,同时通过法院网站、LED屏、微博、微信、公众开放日等形式,全方位向社会公开法院信息,为公众和当事人提供多元化的服务。

(二十三)加大裁判文书公开力度。积极推动裁判文书上网工作,确保全院已经生效并符合上网条件的裁判文书,全部及时上网,生效裁判文书上网率、正确率都要力争达到100%的要求。提高文书质量,进一步提升法官的司法技能和业务素养。增进群众对裁判文书的理解,维护司法裁判的权威。

(二十四)加大执行信息公开力度。通过公开执行信息,让公众和当事人及时了解人民法院维护胜诉方的权益的实际措施,争取人民群众对法院执行工作的理解。完善执行信息查询系统,方便当事人随时查询,了解案件执行进展情况。为各类征信系统提供科学、准确、全面的信息。积极推进执行信息公开平台与社会诚信体系的对接,继续公开失信被执行人的相关信息,促进法院执行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十五)加大庭审直播公开力度。利用已有的科技法庭设备对依法可公开开庭审理的案件,加快在互联网上对案件开庭情况进行直播。扩大司法公开透明度,普及法律知识,提升司法公信力。

六、全面加强队伍建设,努力提高法院司法公信力

(二十六)加强和改进党建工作。夯实党建工作基础,完善实绩考评和干部激励措施,从严加强干警队伍管理和监督,抓好干警能力提升,建设“清廉为民、事业有为”的干警队伍。

(二十七)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五个严禁”规定;全面落实“一岗双责”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强化院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组监督责任;全面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加强审判执行工作的全程跟踪和动态监督;加强纪律检查、审务督察和司法巡查力度,进一步强化问责制,加大责任追究力度,持之以恒的抓好纪律作风建设;抓好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推进纪律教育经常化,重点加强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教育,引导全院干警守纪律、讲规矩。

(二十八)不断改进工作作风。继续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成果,大力整改“四风”问题,切实转变工作作风。继续加强纪律检查、司法巡查和审务督察,及时通报、限期整改发现的问题。强化司法为民宗旨,把“司法为民”理念贯穿工作始终,切实改进对待当事人的态度和工作方式方法。切实增强纪律意识,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审判纪律、工作纪律,认真抓好各项制度的落实和执行。

(二十九)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深化理论武装,全面认真的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总书记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用正确的理论指导工作,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加强职业道德建设,不断提高法院干警的道德修养,引导干警树立“忠诚、为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积极开展主题活动,举办演讲比赛等,定期开展健康向上的文体活动,使法官队伍的向心力、凝聚力不断增强,思想觉悟、道德修养、政治鉴别力进一步提高。

(三十)提高司法能力建设。提升依法办案能力,从院领导到各庭室负责人,定期开展知识讲座,每月至少一次。讲座内容包括审判案件、司法公开、职业道德、纪律作风等方面。努力提高干警的业务能力和素质,打造知识型法院。提升做群众工作的能力。按照习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的重要批示,充分认识“依靠群众就地化解矛盾”的重大意义,在办理每一起案件过程中,切实增强做当事人工作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