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区人民法院举行人民陪审员就职宣誓仪式

发布时间:2019-05-09 点击数量:2197

 5月8日,林区人民法院隆重举行人民陪审员就职宣誓仪式,参加宣誓就职的是2018年4月《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颁布实施后,林区法院按照法定程序首次提请任命的51名人民陪审员。林区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何晟先、林区党委政法委副书记廖凌云、林区司法局副局长钟兴财出席宣誓仪式林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阮思军主持宣誓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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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阮院长宣读了神农架林区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的51名人民陪审员任命名单。

  林区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何晟先为人民陪审员颁发了任命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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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后,在嘹亮的国歌声中,51名人民陪审员在林区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卫林的带领下,高举右手,面向国旗庄严宣誓“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我宣誓: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宪法和法律……”。铮铮誓言,昭示着人民陪审员崇尚法律、捍卫法律尊严的信仰和决心通过宣誓,进一步增强了人民陪审员履行职责的使命感、责任感和荣誉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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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任人民陪审员代表袁钦银、张琴先后作了发言,他们表示,在积极参加人民陪审工作的同时,要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和人民群众的社会监督,不断提升自己法律修养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尽快融入角色履职尽责自觉维护司法公正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树立人民陪审员的良好形象做一名合格的人民陪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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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区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何晟先提出3个希望,一是希望人民陪审员充分认识人民陪审员法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人民陪审员要肩负起光荣的使命和厚重的责任,更好地落实司法民主,体现人民当家作主,形成法官和人民陪审员的优势互补,实现司法专业化判断与群众对公正认知的有机统一;二是希望人民陪审员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人民陪审员要认真学习法律专业知识,忠实履行审判职责,处理好陪审与本职工作、陪审员与合议庭法官、“有为”和“奉献”以及保障司法公正与遵守陪审纪律这四种关系,主动履行职责,切实以“法律需要公正、社会需要正义、人民需要安定”为目标追求;三是希望林区法院积极为人民陪审员依法履职提供保障。林区法院要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的实质参审作用,加强宣传和培训,合理确定人民陪审员的参审案件范围,保证参加审判的实效性,并健全人民陪审员履职管理和保障机制,推进人民陪审员工作取得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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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仪式最后,林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阮思军表示,大批人民陪审员的加入,极大地壮大了林区人民法院的审判队伍、增强了审判力量,必将打开人民陪审工作的新局面,必将有效地缓解林区法院的审判工作压力,也必将在一定程度上提升林区人民法院的司法公信力。今后,林区法院将积极为人民陪审员开展工作创造有利条件、提供坚实保障,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的参审作用,保证人民陪审员的参审权利,推进法院审判工作迈向新的高度。(摄影  张晓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