冲突起于未栓绳 法官析理止纷争

发布时间:2018-09-20 点击数量:6682

 近日,林区人民法院受理审理了一起宠物狗被车撞死引起的侵权责任纠纷。

 2018年6月,原告通过微信购买一只幼犬。2018年7月19日,原告遛狗时,被告驾驶车辆不慎将狗撞死,报警后经林区交警支队调解未果,故诉至法院。针对原告的诉求,被告辩称撞狗属实,但主要原因在于原告未栓狗绳才导致了撞狗事故的发生,原告应承担主要责任,自己愿意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予以合理赔偿,原告要求的赔偿金额过高,不合规定和常理。

 因双方争议较大,且互不相让,为及时化解矛盾纠纷、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承办法官积极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讲法理、明事理,在辩法析理的同时不断通过耐心劝导化解双方的对立情绪,最终使双方均作出较大让步,并达成了一致协议。

 这件争议突出的案件虽然已经调解结案,但本案折射出来的社会问题却不容小觑。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们生活方式的不断变化,饲养动物宠物已经成为城镇居民生活消遣的流行方式,越来越多的人喜爱上饲养动物宠物,然而当人们在与宠物开心互动、获取快乐的同时,因宠物引起的纠纷也越来越多。在这里,特别提醒饲养宠物狗的人群,为了防止自己的爱犬受损,也为了防止他人受到伤害,出门遛狗务必记得系好牵引绳索,这也是文明养狗必须遵守的基本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