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中院张士勇副院长带队督察我院司法责任制改革落实情况
5月10日上午,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张士勇带队到林区法院督察司法责任制改革落实情况。林区法院院长阮思军向督察组汇报了司法责任制改革落实情况。
督察组一行采取听取汇报、查阅台账、组织座谈等方式,细致地了解了林区法院工作开展情况,重点了解了员额法官定岗、单独职务序列法官等级评定、院庭领导办案、司法责任制落实、员额法官绩效考核等方面工作完成情况。
张院长在听完工作汇报后,对林区法院的落实情况给予了充分肯定。张院长认为林区法院领导班子建设有力,法院工作开展的有声有色,干警精神面貌很好,整体素质较高,在司改过程中,各项工作、队伍建设没有受到影响,改革氛围良好。同时,他也强调,在司法改革的推进潮流中,作为法院工作人员、作为法官要树立“四个意识”:一是政治意识,对中央司改政策要坚定信心,在政治上坚决拥护,在行动上积极参与;二是红线意识,对中央规定要落实的一定要落实,不准做的坚决不做,不能碰的坚决不碰;三是规范意识,法官办案要规范,法官等级评定要操作规范,司改中的材料、档案要收集齐全、保管规范;四是创新意识,在落实上级规定的基础上,结合工作实际,可以创新工作方法以提高质效,提高司法公信力。
阮院长表示,林区法院干警在司改过程中思想稳定,工作积极性未受到影响。会后我院将贯彻张院长的“四个意识”要求,进一步加强、完善林区法院的工作,推动林区法院工作再上新台阶。
此次座谈会正值“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召开在即,张院长还对林区法院的信访工作提出了要求。林区法院表示将积极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