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农架林区人民法院生态环境保护具体事项清单

发布时间:2025-05-20 点击数量:65

依据神农架林区环境保护委员会《关于印发<神农架林区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的通知》(神环委〔2020〕13号)及我院工作实际,我院梳理了本部门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具体事项,现将我院生态环境保护具体事项清单及生态环境问题公众受理举报和处理机制公开如下:

一、生态环境保护具体事项

1.负责审理环境资源保护案件。

2.负责推进环境资源类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归口审理,配合上级法院开展环境资源案件跨行政区划法院审理。

3.负责加强环境公益诉讼案件审判指导,充分发挥环境公益诉讼在保护国家生态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方面的积极作用。

4.负责做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审判指导工作,及时出台规范性文件,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全面试行工作有序开展,维护国家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

二、生态环境问题公众举报受理和处理机制

公众可通过我院举报电话、来信来访等渠道举报和反映我院职责范围内生态环境问题,我院将依规处理并予以答复。

(一)举报电话:0719-3337860。

(二)来信来访地址:湖北省神农架林区松柏镇常青路31号,邮编442400。

 

神农架林区人民法院

2025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