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法明理解心结 化解矛盾促和谐

发布时间:2022-05-07 点击数量:759

近日,神农架林区人民法院在审理一起因家庭纠纷引发的刑事公诉案件时,通过采取“刑事判决+民事调解”的办案模式,不仅有效推动了案件的审理,使被害人得到及时赔偿,也让被告人在取得谅解的同时真诚悔过。做到妥善化解矛盾纠纷的同时,又展现了司法的公正与温度,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

案件提要

“兄弟姐妹手足情,血浓于水难割舍”。亲兄妹之间发生矛盾引发纠纷,怎么办?日前,神农架林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由家庭纠纷引发的刑事公诉案件,判决被告人杨某银犯故意伤害罪,免于刑事处罚,责令具结悔过。

基本案情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杨某银与被害人杨某菊系亲兄妹,二人因家庭纠纷积怨已久。2021年1月3日,双方因琐事发生口角,继而发生殴打。后二人均不同程度受伤,经鉴定,杨某菊伤情评定为一处轻伤二级、一处轻微伤,杨某银评定为轻微伤。

b35c55c488c34f06d31ef2adfa0d396_副本.jpg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被害人)杨某菊向本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后被告人杨某银向被害人杨某菊赔偿医疗费及各项损失共计2万元并取得谅解,被害人表示不再追求其刑事责任,并申请撤回附带民事诉讼,本院裁定予以准许

9db9979826869e3d367e0d4f686c692_副本.jpg

裁判结果

本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杨某银与其妹因家庭琐事发生口角本应正确、理性处理,却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轻伤二级,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被告人杨某银具有自首、认罪认罚、积极赔偿并取得谅解等情节,且被害人对矛盾激化负有过错。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更稳妥地化解矛盾纠纷,从教育与惩罚相结合原则出发,判决杨某银免予刑事处罚,责令具结悔过。

法官心声

能否妥善化解家庭纠纷不仅关系到家庭关系的和睦,更关系到整个基层社会的和谐稳定。林区法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将“我为群众办实事”融入日常审判工作,充分运用“宽严相济”刑事政策,采取刑民结合、判后释法明理等灵活多变的机制,把握好民事赔偿与刑事处罚的关系。本案中承办法官通过多次耐心细致的沟通协调,对当事人释法理、讲情理,促使被告人庭前向被害人支付了全部赔偿款,原本矛盾尖锐的两兄妹泪洒法庭、握手言和。案件宣判后,承办法官与村委会、社区民警共商对策,对被告人进行判后走访及心理疏导,以判后调解推动基层矛盾化解,将调解工作贯穿始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