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长带头主审刑事案件 当庭宣判提升审判效率

发布时间:2016-08-10 点击数量:683


    2016年8月5日,神农架林区人民法院由院长阮思军担任审判长,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李某某涉嫌贩卖毒品罪、容留他人吸毒罪和被告人聂某某涉嫌抢劫罪、盗窃罪两起刑事案件。两案经过三小时的法庭审理后,均进行了当庭宣判,以被告人李某某犯贩卖毒品罪、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7000元;以被告人聂某某犯抢劫罪、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当庭宣判后,合议庭听取了两案被告人对判决的意见,耐心细致地给被告人析法释理,并根据被告人的具体家庭情况、犯罪的起因、动机等因素有针对性地进行了帮教,两案被告人均表示认罪服判、真诚悔罪。

    上述两起刑事案件的审理系神农架林区人民法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建立新的审判团队和健全院、庭长办案机制的很好体现。同时,在两起刑事案件的审理过程中,合议庭充分贯彻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要求,发挥庭审在认定证据,查明事实,保障诉权上的主导作用,并通过当庭宣判的方式提升审判效率,很好的实现了惩罚犯罪和保障人权、司法公正和司法效率的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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