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年纷争不止 倾力调解画句号
因为一次房屋买卖,双方纠缠近十五年……
近期,神农架林区宋洛法庭受理了这样一起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李某甲曾住在宋洛乡西坡村,在2007年将自己的农村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卖给了李某乙,后李某甲多次找到李某乙要求其支付欠款2000元,但李某乙以李某甲未交付猪圈为由拒绝支付2000元房款。宋洛法庭收到李某甲的起诉状后,一方面向李某甲告知其权利义务,对自己的主张要进行举证;另一方面找到李某乙,进行诉前调解。
经走访调查,李某甲与李某乙本是远亲好友,之所以会发生这起纠纷,主要是基于当时农村房屋买卖不规范,协议内容书写简单,事件发生时间过久,当时的房屋地界早已辨识不清,很多口头上的约定既没有书面文字佐证也无其他证人证明,双方对口语化的表达产生不同的理解,双方的争论意见比较大,诉前调解未能成功。但是承办法官没有放弃,始终认为双方以前是朋友,还多少沾点亲关系,区区2000元的争论还是双方的心结没有敞开。因此承办法官采取背对背调解,分别找到李某甲、李某乙,多次沟通,从亲情、人情、法理多角度梳理各方得失。双方终于同意摒弃多年隔阂,愿意协商解决。2022年7月1日,双方在调解笔录上签字,李某乙将1000元支付给李某甲,这起近十五年的房屋买卖纠葛终于画上了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