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农架林区人民法院关于选定神农架林区神农天意美药业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管理人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05-24 点击数量:1810

神农架林区人民法院关于选定神农架林区神农天意美药业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管理人的公告

                                          2024)鄂90211

2024226日,湖北省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3)鄂05破申27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裁定申请人神农架林区神农天意美药业开发有限公司申请破产清算一案由本院审理。经依法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上公告、报名、随机摇号选取,本院作出(2024)鄂90211号决定书,指定湖北诚业律师事务所担任神农架林区神农天意美药业开发有限公司的管理人,邓元为负责人。湖北龙禧律师事务所和湖北钧信律师事务所为备选机构。

管理人应当勤勉尽责,忠实执行职务,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管理人的各项职责,向人民法院报告工作,并接受债权人会议和债权人委员会的监督。管理人职责如下:

(一)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

(二)调查债务人财产状况,制作财产状况报告;

(三)决定债务人的内部管理事务;

(四)决定债务人的日常开支和其他必要开支;

(五)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之前,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

(六)管理和处分债务人的财产;

(七)代表债务人参加诉讼、仲裁或者其他法律程序;

(八)提议召开债权人会议;

(九)本院认为管理人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二〇二四年五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