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漏水引争议,法官调解止纷争

发布时间:2018-12-06 点击数量:15248

“远亲不如近邻,远水难救近火”,邻里纠纷处理不当,极易引发矛盾进而导致关系恶化。今年以来,林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共受理并审结5件邻里之间因房屋漏水产生的纠纷。特别是近日受理的一起案件,经过承办法官的妥善调解处理,案件得以圆满解决,避免了矛盾激化。

原告与被告系居住于同一小区同一单元的上下楼邻居,因房屋系80年代的老房屋,楼上漏水导致楼下房屋受损。双方因赔偿事宜未达成一致意见,故诉至法院。案件受理后,考虑到鉴定费用高、时间长,案件侵权责任主体及原因不明,且矛盾不及时化解将影响邻里之间日后的相处,承办法官耐心听取双方当事人的意见后,从法理、情理多角度向原、被告剖析事实,劝说双方换位思考。最终,办案法官的热心和真诚感动了双方当事人,双方同意调解并握手言和。至此,该案得到了圆满解决。

 

法官提示: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的精神,正确处理排水、通行、采光等问题,给相邻各方造成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害并赔偿损失。楼上住户应当提高注意义务,尽量避免产生漏水情况发生,在因漏水产生纠纷时,被漏水住户应当积极采取行动以免扩大损失,对已经造成的损失及时固定证据,做好证据保全,不要盲目进行装修,以免扩大财产损失范围或者导致财产损失无法确定。各方当事人均应秉着积极地态度解决问题,尽量协商处理,实现睦邻友好,安居乐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