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区人民法院第二季度审判管理综合情况通报

发布时间:2014-07-16 点击数量:3709

   

神农架法院审判管理动态

第二季度审判管理综合情况通报

院机关各部门、人民法庭:

现将 2014年第二季度本院审判管理情况综合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二季度,全院共受理各类案件件,旧存件,结案件,结案率55.55%。其中,刑事案件收案件,结案件;民事案件(含法庭)旧存件,收案件,结案件;执行案件收案件,结案件,行政案件收案件,未结件。一季度未结案的各类案件件。

二季度,审管办预检判决书22份。其中,刑庭10份,民庭7份,木鱼法庭5份。通过预检认为,本院文书质量较高,表现在文书格式、引用法律、法规等更加规范、准确、全面。

本季度共评查各类案件案卷78件(2013年26件),其中刑庭7件、民庭29件、执行局29件、木鱼法庭5件、阳日法庭3件、宋洛法庭5件。本期评查虽然部分案卷出现一般差错,但案件总体上处理质量较好,78件案卷均评定为合格案件。

截止6月17日,我院裁判文书上网50篇,其中刑庭14篇,民庭21篇,木鱼法庭2篇,阳日法庭13篇。

二、抽查案件质量的基本特点

本季度评查案件数虽较一季度有所下降,但与同期相比基本持平。所评查案件主要特点是:

1、案件质量瑕疵大幅度减少。在以往通报中的一些常见细节问题得到了有效纠正,案件瑕疵数下降。

2、裁判文书更加简洁规范,文书撰写格式统一。从评查情况看,绝大多数审结的案件,裁判文书能够按照统一格式撰写,详略得当,用语规范。

3、卷宗装订更加规范,填写内容比较全面。在此次评查中发现各部门重视卷宗装订,正副卷分类规范,卷宗内容比较齐全。

查出案件当前比较突出和今后需要解决的问题是:

1、报结案件存在不及时报送审监庭评查情况;

2、减免诉讼费无任何证据证明确属困难无力承担,减免诉讼费太随意;

3、调解书存在多字情况;

4、合议庭笔录存在审判员未签名;

5、本季度评查的报结执行案件,多件存在:

①以被执行人无可供执行财产为由报结案件,无任何证据证实;

②申请终结执行程序申请书属他人书写,当事人未捺印;

③送达执行通知书因当事人拒签采用留置送达方式时,执行员不应在送达证上签为证明人,应当按照法律规定邀请当事人所在地的街道办、居民委员会的工作人员或者其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注明拒签事由和日期。在无见证人或见证人不愿到场签字时,可以通过执法记录仪的形式将送达过程拍摄下来,制作照片或光盘等保存入卷宗;

④送达回证填写不完整;

⑤代收人与被执行人关系不详;

⑥结案审批表中的执行过程、执结情况书写不详细,结案情况反映不清。

三、质评建议

1、本季度评查的案件中存在的问题大多数仍是以往多次通报的问题,希望相关庭对通报的瑕疵问题,能够补正的,要依法及时纠正。在今后的工作中减少或避免差错发生,减少和杜绝浅显错误的出现。

3、增强工作责任心,加强对法律文书的校对工作。案件质量在很大程度上体现在法律文书制作上,存在瑕疵的法律文书对办案质量会造成或多或少的影响。因此制作法律文书时要尽量做到格式正确、表达规范、用语准确、标点无误、数字和符号符合国家标准,避免产生歧义,力求避免错字和别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