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通告

发布时间:2018-03-26 点击数量:2124

林区党委政法委

林区人民法院   林区人民检察院

林区公安局  林区司法局

关于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通告

 

黑恶势力是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毒瘤,是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顽疾,必须坚决予以打击。为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精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印发的《关于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通告》以及有关规定,现就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发现以下十一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活动,请全区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

1、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财产的黑恶势力;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群众闹事、组织策划群体性上访的黑恶势力。

2、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危害生态安全的;对砂石、矿山等矿产资源进行有组织的非法掠夺、私挖滥采、暴力抗法的黑恶势力。

3、在旅游景区、旅游市场等领域欺客宰客、强迫交易、非法垄断经营、破坏正常经营秩序的黑恶势力。

4、聚众堵门堵路、冲击国家机关和重点企业等扰乱国家机关、单位生产、公共场所秩序或交通秩序,抗拒、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或暴力抗拒法律法规实施的黑恶势力。

5、群众反映强烈的涉嫌非法高利放贷和非法讨债,以及采取故意伤害、威胁恐吓、非法拘禁等手段暴力讨债,或插手经济纠纷的“讨债公司”“地下执法队”“职业医闹”等黑恶势力。

6、在建筑工程、装潢装饰、交通运输、仓储物流、商贸集市、歌舞娱乐、车站机场、宾馆酒店等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强迫交易、非法垄断经营,收取“保护费”、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黑恶势力。

7、在各类市场中强占摊位、欺行霸市、强买强卖、强拿硬要、敲诈勒索、寻衅滋事、聚众斗殴、恶意垄断各类批发市场或强行收取“保护费”的行霸、市霸;在乡村、居民社区、娱乐场所等有组织地从事“黄赌毒”“拐骗传”“枪爆刀”等活动,严重败坏社会风气、危害社会治安的黑恶势力。

8、组织或雇佣网络“水军”在网上威胁、恐吓、侮辱、诽谤、滋扰的黑恶势力。

9、采取拉帮结派、逞强好胜、寻衅滋事、聚众斗殴、故意伤害、称王称霸等手段破坏一方社会、经济秩序带有黑恶性质的帮派势力。

10、包庇、纵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活动,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11、其他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活动。      

二、凡是实施以上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以及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的人员,必须立即停止一切违法犯罪活动。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5月31日,主动投案自首、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在此规定期限内拒不投案自首、继续为非作恶的,将依法从严惩处。对于为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人员充当“保护伞”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将坚决依法依纪查处,不管涉及谁,都要一查到底、绝不姑息。

三、黑恶势力犯罪人员的亲友应当积极规劝其尽快投案自首,经亲友规劝、陪同投案的,或者亲友主动报案后将犯罪人员送去投案的,视为自动投案。窝藏、包庇黑恶势力犯罪人员或者帮助洗钱、毁灭、伪造证据以及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黑恶势力犯罪人员到案后有检举、揭发他人犯罪并经查证属实,以及提供侦破其他案件的重要线索并经查证属实,或者协助司法机关抓获其他犯罪嫌疑人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依法减轻或者免除处罚。黑恶势力犯罪人员积极配合侦查、起诉、审判工作,在查明黑社会性质组织结构和组织者、领导者的地位作用,组织实施的重大犯罪事实,追缴、没收赃款赃物,打击“保护伞”等方面提供重要线索和证据,经查证属实的,可以根据案件具体情况,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予处罚。

四、扫黑除恶是一场人民战争,政法机关将以“零容忍”态度,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重拳出击。全区人民群众应当积极行动起来,踊跃检举、揭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政法机关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及安全,并对举报人按照《林区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举报奖励办法》相应给予人民币1000元至30000元的奖励。对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的,将依法从严、从重惩处。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林区扫黑办举报电话:0719-3337825

林区扫黑办举报邮箱: snj_shce2018@163.com

林区扫黑办举报信箱:林区松柏镇中心街“扫黑除恶”举报箱

林区公安局举报电话:0719-3482050

林区公安局举报邮箱:lqgajhb@163.com

林区公安局举报信箱:林区公安局大门口,各派出所门口

 

 

 

                             2018年3月10日